幫公司獲利是誰的責任呢?
#存貨盤點,若有盤點損失,該如何節稅?#
營利事業列報商品盤損,並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調查,或經會計師盤點並提出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經查明屬實,得列報為當年度損失。
若依商品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如化學藥品自然揮發,營利事業無法提出證明文件,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第3款規定,如營利事業會計制度健全,經實地盤點結果,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時,可直接認定商品盤損。
國稅局查核某公司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列報商品盤損200萬元,盤損率雖未達1%,但該公司以員工自行盤點存貨紀錄做為證明文件,未提供報請國稅局調查核准文件、或經會計師盤點查核簽證報告,且商品盤損為建材五金,依性質不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因此剔除補稅40萬元。
***盤損損失是公司不願意發生的,但真的發生務必把握住可以節稅的機會。
***每100元報廢損失,可幫公司節省20元的稅。
***建議準備好資料後,報請國稅局核准。
幫公司獲利是誰的責任呢?
提醒:商品之性質非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第2款規定盤點並提出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認定損失。
百大會計師事務所 蔡淑惠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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